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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业共用部位乱堆杂物,可开近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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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4日,《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获批准,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劝阻制止无效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条例》还提出,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遗弃犬只的,将依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出处 《城市开发》 2019年第3期7-7,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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