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12月13日第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四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出处
《建筑技术开发》
2019年第2期62-62,共1页
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