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肿瘤药物被认定为危险药物,美国国立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NIOSH)定义危险药物为对人或动物具有以下作用的药物:致癌性;致畸性或其他发育毒性;生殖毒性;低剂量器官毒性;基因/遗传毒性;模仿现有药物的结构和毒性产生的新药物。为了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预防及减少职业接触中的抗肿瘤药物对医务人员健康的影响,我们对山东省5 003名医务人员职业接触情况进行调查,现报告如下。
作者
赵丽
王凤
姜雨忻
刘洁
宋平平
朱强
闫永建
Zhao Li;Wang Feng;Jiang Yuxin;Liu Jie;Song Pingping;Zhu Qiang;Yan Yongjian
出处
《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72-74,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dustrial Hygiene and Occupational Diseases
基金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14WS0070)
医务人员职业健康保健(SDB-JKT2018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