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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统一私法中的履行费用过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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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履行费用过高规则,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债务的标的履行费.用过高或负担过于繁重的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项对此作了规定。该规则旨在债务的标的履行费用畸高或者负担过于繁重的情形下,避免因实际履行导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的不均衡。
作者 张兰兰
机构地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
出处 《中国审判》 2019年第4期74-77,共4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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