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陕西省渭南市建成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市级共有各类权责事项3862项,县(区)平均3550项,镇(办)平均60项。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明晰了各级政府的权责事项,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向村级延伸,加快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渭南市先后在合阳县、临渭区、大荔县、潼关县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设试点。
作者
简录民
马成群
孙永刚
Jian Lumin;Ma Chengqun;Sun Yonggang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9年第3期16-17,共2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