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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糖友"治疗的"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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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年慢性疾病患者诊疗过程有其特殊性,糖尿病也是如此。关于老年的定义,国际上的通行说法是,65周岁以上的人为老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是60周岁。我更倾向于前一种定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65岁甚至70岁左右的人,自认为“身体很健康、并不老”的人不在少数。因为衰老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多人并不一定意识到自己慢慢地走向衰老。但实际上,从40岁左右开始,生理功能已经下降,进入老年后更是明显下降,如记忆力衰退、听力及平衡能力下降等。另外,同样年龄段的老年人,个体差异很大,因此,具体到看病、用药与护理,还是要强调和贯彻个体化的治疗原则,切不能一概而论。对于老年糖尿病患者,我将这些需要特殊注意的问题归纳为“ABC”。
作者 许樟荣
出处 《大众医学》 2019年第4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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