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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引起的物权变动及其规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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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承作为非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一样,也能引起物权变动的效力。这种效力的取得既是基于法律明文规定,也是利益衡量的必然选择。但在继承发生之后的二次变动,根据单独继承或共同继承的类型不同,物权变动的具体情形还存在争议,不利于均衡保护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根据利益权衡的思路,在法律制度上予以进一步规范。
作者 张珊 宋云飞
机构地区 青岛大学法学院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9年第2期44-47,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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