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江在《公共阐释论纲》中提出,文本阐释是一种公共行为。作为对该论点的回应,本文围绕文学批评实践活动,勾勒了从文学生产到文本接受的文学阐释知识社会学发展图景,以此说明,不论是文学的生产、还是文本本身、抑或是文本的接受,无不具备公共特征,它们的公共性决定了文学阐释的公共性。与此同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是基于公共理性,文学的阐释必然堕入那种主体之外无参照点的传统主-客体的批评模式的窠臼,导致批评实践沦为主体的自我反思的抽象判断。因此,唯有秉持公共理性的公共阐释行为,才能在解决新问题的同时具有不断生发出新理论的动能,从而赋予文学阐释以丰富的内涵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03-108,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美国历史‘非常’事件的小说再现与意识形态批判研究"(15AWW005)阶段性成果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7114005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