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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间接证据的印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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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谢某某,男,1990年6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龙岩市。曾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5年2月27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4期61-62,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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