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收受消费权益卡的行为如何定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张某系某酒店老总,为某一请托事项给付某局局长李某价值5万元消费权益卡一张,该卡不能储值、提现,只能在张某开设的酒店内就餐消费。李某事后一直未能去该酒店消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在政策要求下自行将持有的价值5万元权益卡销毁。一年后,李某因其他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收受该5万元权益卡的事实。
作者 刘光明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4期80-80,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