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P2P网络借贷的迅猛发展伴随着大量未知的金融风险,网络借贷中的资金池、投资担保、期限错配等行为会导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发生。在金融创新举措与金融犯罪之间应保持平衡,构成犯罪的应严格适用刑法规制、合法的金融创新应积极鼓励。刑法是治理P2P网络借贷违法行为的最后防线,前置措施如行政监管、行政处罚是防治该类违反犯罪行为的治本手段。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需要监管和法律及时跟上。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9年第1期119-124,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