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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4.5吨及以下普货车“双证”取消

How to Deal with the Cancellation of "Double Certificate" for general goods vehicles of 4.5 Tons and Be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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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执法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多年来,道路货运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货运车辆年审年检的环节多、手续杂、证件多、办证难的问题困扰行业已久。
作者 孙瑾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9年第3期15-17,共3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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