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自贸区成立以来,企业数量不断攀升、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但立法不完善、工商制度改革不到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使得自贸区内经济犯罪风险不断聚集,出现"空""假"企业并存、异地经营企业"失联"、新型金融企业存在隐患、跨境金融犯罪猖獗等问题。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时期,应当多管齐下,完善自贸区立法、创新企业监管机制、共建企业犯罪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进一步优化广东自贸区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出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59-64,共6页
Journa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类)(编号:2017WQNCX114)
广东警官学院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编号:2018QNG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