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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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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对3名职业差评师侵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合法民事权益案作出一审宣判。法庭认定被告杜某等差评师三人的行为损害了淘宝公司的合法民事权益,判决三人共同赔偿淘宝公司损失一元、合理支出2万元。
作者 花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判》 2019年第5期98-99,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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