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5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共同编制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探索将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活动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实现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对所有金融机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的全覆盖。这既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在整个现代金融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更加明晰,业已成为新时代金融生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又预示着关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日趋必要和迫切。
作者
王怀勇
钟文财
Wang Huaiyong;Zhong Wencai
出处
《经济法论坛》
CSSCI
2018年第2期113-126,共14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
基金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维变革与制度创新”(15YJA820030)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两江学者”团队课题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