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强宏观监管,提升监控和预防系统性风险意识,提高整体金融体系对抗风险能力已经成为国际宏观金融监管制度发展的新方向,由此寻找基于市场表现的系统性风险动态测量方法和更加完善的衡量系统性风险指标,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顺利完成监管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则显得尤为必要。我国银行业对外传播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正在下降,而抗击系统性风险入侵能力却在逐步上升;证券业是金融系统中的风险枢纽,其他行业与证券业存在无条件的风险依存关系;信托业在风险与收益上存在不对称现象;保险业在去系统性风险方面表现不如银行业和证券业。因此,应保持以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的宏观监管理念不变,进一步推进证券业和银行业监管制度的落实,重点关注信托产业在收益和风险传递上的不对称性,并在宏观层面上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监控制度,以能否对金融业整体产生巨大影响为标准,对金融业内部风险进行识别与判断。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16-126,共11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180418026FG)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JKH20180300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