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8月24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办法共分为八章四十八条。其中规定,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的依据,建立对物业服务企业及企业股东、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黑名单”制度。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9年第7期54-55,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