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断创新的经营模式和持续变更的组织架构促使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同时也催生了金融控股集团。伴随综合化经营的潮流,部分金融监管当局也与时俱进,对监管体系进行变革,造成了多种监管模式并存的局面:既有按照细分行业单独监管的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也有由单一机构进行集中监管的统一监管模式,还有一个牵头机构外加几个专业机构的综合监管模式。这三种监管体制适用面不同:分业监管模式的监管力度最强,按照所属行业分门别类地进行监管;统一监管则是一家机构监管金融行业的所有企业及其各种业务,目前采用这种监管体制的典型国家是英国;综合监管的各专业监管机构在一家机构的协调下共同进行监管,这是一种融合型监管体制,集中了分业和统一监管的形式。
出处
《银行家》
2019年第3期96-99,共4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