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利州区森林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滥伐林木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男,汉族,广元市昭化区人)为谋取经济利益,以2500 元的价格购买龙潭乡柏佛村一组(小地名:黑林河)的集体林木后,在未办理《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雇请他人采伐龙潭乡柏佛村一组(小地名:黑林河)的集体林木共计178 株(其中:柏树87株、桤木91株),立木蓄积共计65.691立方米。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出处
《绿色天府》
2019年第3期44-44,共1页
Green Tia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