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长山在《法学研究》2018年第4期撰文指出,智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产生了很多革命性后果,形成了双层空间一虚实同构、人机共处一智慧互动、算法主导一数字生态的时代特征。这使得既有法律规范对其难以进行有效涵盖和调整,既有规则逻辑的解释力日显困难,既有司法解纷机制也遭遇了明显障碍,因此,必然会引发深度的法律变革。一是在法律价值上,会出现新型的数据正义观、代码正义观和算法正义观;二是在法律关系上,权利与义务关系面临着根本性的重塑,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发生了结构性转向;三是在法律行为上.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9年第2期159-159,共1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