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优化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作为协同力量发挥着重要作用,最能接近并且参与居民生活。但是,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面临着政策要求和参与渠道错位、自主诉求和行政依赖困境、高社会合法性和低行政合法性矛盾、自治意识与治理能力的低位匹配等实践困境。因此,建议从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渠道、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内生性发展和自主创新、平衡社区社会组织的行政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等方面予以优化。
出处
《中国国情国力》
2019年第4期27-30,共4页
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现阶段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政策研究>(编号:11ASH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