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在颠覆了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为新型网络犯罪提供了渠道。在电商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影响之大、危害之深,需着力打击与防范。通过文献综述法、案例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发现,电子商务平台犯罪高发与运营商、执法部门、商家、消费者等交易参与主体无不相关。所以,此类犯罪事前预防应从完善立法、加强电子商务平台与执法部门和商家的合作、增强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保障、提高电子商务平台准入门槛、提高网民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
作者
曹泽康
殷丁韧
CAO Ze-kang;YIN Ding-ren
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28-35,共8页
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微课"技术支撑下的公安院校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以"警务改革战略"(项目编号:2018JXYJ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