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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税收新政落地个人合伙人可按20%税率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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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证监会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逬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以下统称创投企业)发展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称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3年内不能变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27-127,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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