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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游县大街乡贺田村村规民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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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五条竹山林地禁止使用化学除草剂。对使用化学除草剂者,在没收全部化学除草齐、农药及喷雾器具的同时,按罚分全村村民每人壹斤猪肉;承担参与处理事件的人员毎人次100元的误工工资:承担奖励举报人员奖金1000元.
出处 《乡镇论坛》 2019年第7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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