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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歧视从完善政策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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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允许非婚生子女无条件落户”今年2月初,一则“北京已经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的微博引发了社会关注。实际上,2016年8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里,就已经明确非婚生子女可落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登记户口。
作者 朱玉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青年》 2019年第7期36-37,共2页 China 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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