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合同为幌子,以威胁、恐吓等方式欺压房东、租客,同时聚众斗殴,妨害公务,三年间非法营业额高达3300余万元,获利逾千万元。这伙一度盘踞在武汉市中南、亚贸一带的房产“黑中介”,被警方彻底摧毁。2018年12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任洪卓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主犯任洪卓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对其中部分被告人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11期52-55,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