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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让学”的阅读教学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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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学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教师是学习的主导,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的主人。课堂上,教师要把学生放在课堂的中央,站在学生的视角解读教材、备课、教学;同时,通过适时退让法、还给权利法、学习共同体建设法等,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发挥潜能、展示自我。
作者 贺广萍
出处 《小学教学参考》 2019年第10期31-32,共2页 Reference for Primary Sshool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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