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下,盈余的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税种及税收成本存在差异,公司最优决策是在实现盈余管理目标的同时,最小化税收成本。笔者将盈余区分为与增值税相关的盈余和与所得税相关的盈余,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实证检验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成本对公司盈余管理决策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1)不同类型的盈余管理方式,其增值税和所得税成本不尽相同,显著影响公司的税金流出。(2)具有向上盈余管理动机的公司,更倾向于操纵与所得税相关的盈余,以降低整体税负。(3)在供应链上具有强势谈判能力的公司,对增值税成本的敏感度更低,有能力和有动机去增加与增值税相关盈余的操纵。实证结果表明,税制结构特征和公司转移税负能力是影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重要因素。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94-102,共9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