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理念还存在认识偏差,监督办案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办案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机制还不适应现实要求。为加快推进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化体系建设,需要在工作及制度设计的理念上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逐步构建以事立案的案件办理启动机制,监督案件证据标准数据化、模型化机制,监督办案的调查核实工作机制。并确立以普通程序为主、简易程序为辅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基本格局。注重完善监督案件的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及统一业务系统软件程序。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第5期25-28,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