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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机构的不动产可否变为营利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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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询问:我市有一家个人投资的医疗机构,原来是民政局批准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准备改为营利性医疗公司(医院),该单位原来持有的是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现在已改为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原来非营利性机构的出资人变成了营利性医疗公司的投资人。
作者 金绍达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9年第10期68-68,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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