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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5月1日起学校食堂要达到B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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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佛山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印发,将在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办法》要求,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在中、高考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期间承担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当达到A级。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出处 《中国食品》 2019年第7期53-54,共2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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