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生态环境部负责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工业污染治理、环境风险源头防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为此,生态环境部确定了八个专项行动: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长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业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攻坚,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