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幸福是关乎于人的生存的重要哲学问题。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在继承前人幸福观的前提下,从伦理学角度阐述了"属人的善"即幸福的内涵,从而创制了属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体系。亚里士多德幸福观具有目的论框架和功能论证策略两个重要特征,对当代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幸福生活的追求及幸福观的构建,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启示意义。
作者
张永妍
刘子飞
Zhang Yongyan;Liu Zifei
出处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2期113-116,共4页
Journal of Yangtz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美好生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逻辑研究"(201802010101)
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美好生活’的理论基础与实践逻辑研究"(CXZZSS201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