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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案,以司法“勇为”挺立“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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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道,3月18日上午,赵宇案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赵宇收到福州市公安机关的通知,为其颁发的见义勇为证书已做好,将于19日送到其家中。早在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作者 秦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9年第3期43-43,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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