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事人规避意图是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制度的核心要件。与其他构成要件相比,其具有关键性和独特性。当事人规避意图属于一种故意,进一步说,属于一种主观恶意,是一种较为复杂和隐蔽的动机。它不一定仅仅通过规避行为呈现出来,因此不能认为存在规避行为就必然存在规避意图。规避意图能够对某一规避行为是否落入法律规避制度的调整范围作出甄别,在司法实践中不容忽略。但对于当事人规避意图在实践中的具体认定标准,无论是现行立法还是学界研究都未能提供明确的指引,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对于弥补这种缺失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规避意图的司法认定需要秉持审慎的原则,不能与涉外民商事领域中的意思自治原则相冲突,实践中需谨防滥用。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8年第4期98-106,共9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