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乃贫穷之意,其中生活困难是此概念之核心。从人类与贫困斗争的过程来看,反贫困乃是为了减少贫困、减缓贫困并最终消灭贫困。此为人类社会的良好愿望,并渴望能设计出令人满意的权利法律制度,从而让人人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但是,现实中由于主观、客观的诸多因素,贫困仍困扰着人类社会,并成为各国或各地区政府面对的主要任务。本文以青海省互助县为例,总结该乡通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来遏制贫困的路径,进而提出农村反贫困的立法规制。
基金
2018年青海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立项课题"关于青海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法治保障调查研究"
2018年青海省第三批省级智库重点研究项目立项课题"新时代法治视角下青海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调查报告"(批准文号:ZK180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