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修订)》在高中年级心理健康教育内容中规定:“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特长和社会需要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进行升学就业的选择和准备,培养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由此开启新一轮高考改革进程,旨在“坚持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
出处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9年第13期41-43,共3页
Mental Health Education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基金
天津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资助课题"普通高中生涯规划课程实践研究"的项目成果之一
项目编码:XLZX-J2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