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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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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以下简称《意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鼓励性政策。该制度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通过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从而以标准领跑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引导市场资源逐步向领跑者企业倾斜。
作者 李志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2019年第1期65-65,共1页 Surface Engineering & Remanufactu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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