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虚假诉讼受到了更加严格的规制,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使得虚假诉讼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在近些年,虚假仲裁逐渐呈现高发的态势以及仲裁制度中案外人救济途径的缺失,我国现行法律也几乎不存在对虚假仲裁行为进行有效防范的条文,加之仲裁制度拥有高效性、保密性、经济性的优点,但与此同时,这些优势也使得虚假仲裁行为人可以在付出低成本的同时通过虚假仲裁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文欲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遏制虚假仲裁提供积极的作用。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194-196,共3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