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1)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关兽药产品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2)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品种,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3)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19年第4期19-20,共2页
China Anim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