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特曼把文化定义为“群体的不可遗传的记忆”[1](P22),卡西尔也认为,“在人的‘符号形式’中——它们构成了人的存在和天赋中的非遗传的部分——人仿佛已经找到了解决他的有机自然所不能解决的那个问题的方法。过去‘生命’概念所没有涵括的,现在由‘精神’概念全面地给予涵括了。在这里,个体的变化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更加深刻的方式与类的变化相联系。”[2](P194)正是在充满符号的文化世界中,人区别于其他有赖于遗传的生物,得以突破生死的局限,在更宽广的关联中将一种精神的生活延续,这也印证了“人类的文化根性就是一种传承的机制”。
出处
《非遗传承研究》
2017年第2期16-22,共7页
Research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