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按照协议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让渡部分财产,获得相应股权的行为。[1]在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资股权转让中,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其转让后相关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现行法规范能否参照适用?笔者试图通过本案发掘司法实践和法律规范的发展轨迹,反思现行制度的必要和不足之处。本案虽然纠纷产生的时间尚早,法律规范尚不健全,此案判决生效的几年后,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经历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动,但如何处理瑕疵股权转让纷,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此类纠纷,一直是司法实践面临的困惑,在如今理论和实务界,仍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和讨论意义。
出处
《金融经济》
2019年第8期122-1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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