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房地产交易的规范化、法制化与其第三方服务机构在交易中的法律地位密不可分。美国明确了美国房地产经纪的买方独家代理法律地位,房地产律师的全程介入的强制性规定,和产权公司在交易中保障产权安全、维护交易进程的重要法律地位。但是我国房地产交易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却没有很好地进行明确,导致房地产交易过程不够法制化、规范化。因此,美国这些成熟的经验对于促进我国房地产交易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92-94,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