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农村社会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工作中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民主实践活动。实现村民自治的首要环节是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然而在实践中却面临"法律滞后,中间断层;竞争激烈,标准不一;监督匮乏,难有成效"等三种困境。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等三方构成农村的主体力量。三方在换届选举前后,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相辅相成又相互博弈。H省在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尝试推出"三项承诺"制度、严把纪律关等多项创新举措,为破解村民委员会选举困境、实现博弈效果最佳探索了切实可行的救济路径。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1-26,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研究"(17ZDA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