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持续推进"监督全覆盖"的改革背景下,通过对基层地方政府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案例分析发现,基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从双重管理体制时期的"依附式"向"全覆盖"时期"吸附式"问责机制的转变,其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独立性以及干部队伍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也得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派驻机构角色异化、目标模糊和执行偏差等非预期后果。基于科层间委托—代理关系的问责体制在约束基层政府实际控制权和"代理人损失"等方面存在不足,应强化纪检垂直领导、优化党政协同治理、建立联组工作机制、推动干部能力建设、健全问责流程管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58-65,共8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问责机制何以奏效?面向公共部门政策执行的实证研究"(7147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