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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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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09年起,被告人吴某任福建省连城县某乡某村委会主任。2010年7月15日,吴某虚假挂靠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某村委会办公楼工程。2011年7月,为工程结算,被告人吴某伙同林某雇请他人伪造一枚椭圆形的“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作者 曹仕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9年第4期51-51,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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