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识字、写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中对整个小学阶段识字与写字做了以下要求:第一,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累计认识常用汉字7100个左右,其中4900个会写。第二,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有一定速度。第三,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
作者 史恒
机构地区 贵阳市环西小学
出处 《贵州教育》 2019年第3期17-21,共5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