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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偏离“社会属性”必定衍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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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最本质的特征。然而,一些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图自己的乐子,腐败问题令人震惊。被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痛批的“红顶中介”最为典型。社会组织领域的腐败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偏离了“社会属性”。其一,社会组织的腐败行为,与对公共权力制约不够紧密相关。有的社会组织本身就是“二政府”,有的在人员、办公地点、职能等方面与一些政府机构交叉重复,有些事项只有有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才能办成。
作者 陈金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民政》 2019年第5期62-62,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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