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无住所个人个税政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新个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以下统称“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指出,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
出处 《中国商界》 2019年第4期41-41,共1页 Business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