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扶贫不同于政府扶贫,其主体多元化明显,是社会多元主体针对贫困人口与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救助与开发等服务活动,不同于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社会扶贫的行动目标以及行动内容等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其发展也是目前扶贫实践的必要需求。基于治理理论反思我国扶贫工作发现,社会扶贫的行动主体之间网络互动密切,且行动目标价值理性更高,可满足贫困人口需求多样化、贫困农村"空心化"等情况,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实践中,更新扶贫理念与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文从社会扶贫的行动特点入手,基于现代化扶贫工作现状,基于治理理论反思社会扶贫存在的不足,以提升贫困治理效率为中心,探究社会扶贫工作的创新发展路径。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第6期106-107,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